白洮教〔2020〕1号
洮北区教育局机关考勤工作纪律
为营造履职尽责、务实重干、纪律严明的工作氛围,现制定工作纪律如下:
一、关于考勤纪律
1.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自离岗,每天上午下午两次签到,不准代签,不准补签,不准提前签。
2.因公外出,不能按时签到的,要提前填写《因公外出事项登记表》。
3.因私事不能按时上班的,要填写请假条,并经领导签字后,报局办公室备案。假后及时到岗并销假,需要续假的,要及时说明情况,并经局长准假后方可延长假期。没有填写请假条,无故不到岗的,视为旷工。
3.请假三天以内的,由分管领导批准;请假三天以上的,报局长批准。因病请假超过五天的,应持医院证明,报局长批准。婚假、产假、探亲假、带薪休年假等其他请假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报局长批准。
4.请假原则上实行书面请假,因特殊情况(指突发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事件等不可抗拒事件)不能事先请假的,可电话先请假,随后补办请假手续。
5.因公外出时,要及时更新在岗情况公示牌。
6.办公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、公示。
二、关于工作纪律
1.注意形象,衣着整洁,大方得体。
2.讲究公德,举止文明,不说脏话,使用文明用语。
3.工作时间,不网聊、网购、听歌、看电影、玩游戏、炒股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;工作日的中午不准饮酒。
4.爱护公物,勤俭节约,不浪费水、电及办公物品;讲究卫生,不乱扔垃圾、不随地吐痰,不破坏公共环境卫生。
5.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,不串办公室闲聊,不影响他人办公,不吸烟,创建无烟办公环境。
6.规范停车,车辆按照标示方向整齐停放。
三、关于检查问责
1.建立局领导带队督查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并根据检查结果,下发工作纪律情况通报。
2.当月迟到、早退累计达到5次及以上的,予以诫免教育。
3.没有履行请假制度,无故不上班的,均予以诫免教育。
4.值日值宿漏岗的,按照旷工处理;因为漏岗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,视情节追究问责。
5.不遵守工作纪律和环境卫生要求,造成不良影响的,视情况进行问责。
洮北区教育局
2020年1月1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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